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6日訊 卓勝微(300782.SZ)9月12日發布公告稱,股東無錫匯智聯合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匯智投資”)于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無錫匯智聯合投資企業(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62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匯智投資因主動減持及被動稀釋,持有卓勝微股份變動比例達到1%,但未及時披露股份變動情況,遲至2025年8月8日才披露相關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匯智投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卓勝微表示,股東匯智投資本次未及時公告事項主要系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相應的規則條款理解不到位所致。在減持過程中,股東及時披露了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及減持計劃完成的公告,投資者可通過公開渠道及時了解股份變動的相關信息。除對具體規則條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外,股東不存在任何主觀故意隱瞞或規避披露股份變動比例達到1%的情形。
卓勝微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許志翰、FENG CHENHUI(馮晨暉)、TANG ZHUANG(唐壯)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許志翰是匯智投資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并且持有匯智投資76.83%的份額。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最新金融資訊 頻道推薦
-
公募費率改革推動券商加速“服務導向”轉型2025-09-16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