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6日電 (記者 杜燕飛)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涉及外商直接投資、企業跨境融資以及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等內容。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的發布,將進一步推進外匯領域改革開放,有利于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資,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深化跨境投資外匯管理改革,《通知》明確,取消外商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將在部分省市試點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政策擴大至全國;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將在部分省市試點的境內非企業科研機構接收境外資金(“科匯通”)政策擴大至全國,便利非企業科研機構吸引利用外資。
為深化跨境融資外匯管理改革,《通知》明確,擴大跨境融資便利,將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統一提高至等值1000萬美元;將部分依托“創新積分制”遴選的符合條件的企業的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進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萬美元;簡化相關登記管理,對于參與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的企業,在簽約登記環節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資本項目收入支付方面,《通知》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于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限制。允許境外個人在滿足房地產主管部門及各地購房資格條件下,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所涉外匯資金結匯支付,后續再向銀行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不改變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
“現行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在境內支付使用的負面清單中,包括不得用于購買非自用的住宅性質房產。”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斌說,這是在當時房地產市場過熱背景下,國家外匯管理局從防范“熱錢”投機炒作角度出臺的措施,為房地產市場階段性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記者了解到,《通知》出臺前,境外個人境內購房辦理資金結匯支付,需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而房地產企業或二手房出讓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辦理網簽。
此前,國家外匯管理局針對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試點實施“先結后補”便利措施,即購房者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可先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辦理結匯支付,后續再補交備案證明文件。
“為滿足更多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生活等合理購房需求,推動區域融合和人才流動,國家外匯管理局此次將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結匯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廣至全國。”李斌表示,需要強調的是,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僅是在銀行辦理資金結匯支付時的審核程序優化,并未改變現行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個人符合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各地購房資格條件。
責任編輯:莊婷婷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國家外匯局:截至10月末我國外匯儲備規模32610.5億美元2024-11-07
- 最新財經新聞 頻道推薦
-
7家上市銀行私行管理資產余額均超萬億元2025-09-16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